公告公示

浙江臻航过滤器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20万只滤清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20-10-26 18:06:49 zjqxhj 23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0年10月22日,浙江臻航过滤器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臻航过滤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0万只滤清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臻航过滤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0万只滤清器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349号,租用浙江奔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租用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工艺,购置裁板机、冲床、液压机、注胶机、喷塑固化流水线一系列生产设备,建成年产320万只滤清器建设项目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实际员工50人,实行一班制(白班),工作时间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企业不设食堂和宿舍,员工食宿自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年4月对项目编制了《浙江臻航过滤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0万只滤清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9年4月30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臻航过滤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0万只滤清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备案通知书》(丽环建备[2019]68号)。项目2020年4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2.3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臻航过滤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0万只滤清器项目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调查,项目烘干固化工序由天然气改为电能供热,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清洗废水和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点焊烟尘、注胶废气、喷塑粉尘、烘干固化废气、油墨废气。点焊烟尘、注胶废气、油墨废气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滤芯除尘+水喷淋除尘处理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烘干固化废气收集后经15m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废油墨桶。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废油墨桶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20200914):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项目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设备处理后,悬浮物处理效率65.3%。

2、废气: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有组织排放: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塑排气筒出口颗粒物和烘干固化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2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项目东、南、北三侧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厂界西侧与其它企业厂房相邻不满足检测条件未做监测,夜间不生产。

4、总量控制情况: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核算,项目实际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0.0184吨/年,氨氮:0.0011吨/年,烟粉尘:0.0585,VOCs:0.063/年,符合总量控制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检查意见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臻航过滤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0万只滤清器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0年10月26日-11月26日

联系人:徐华军

联系电话:13857044394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浙江臻航过滤器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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