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佳禾玩具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年产240 万套木制教玩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9-21 10:44:10 zjqxhj 1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0年9月17日,浙江佳禾玩具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佳禾玩具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年产240万套木制教玩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佳禾玩具有限公司厂址位于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复兴路97号,厂区占地面积为24222m2。其中已建 1#车间占地面积为3487.74m22#车间占地面积为3572.90m23#车间占地面积为5905.61m2,综合楼599.55m2。企业为扩大生产销售链,决定新建占地面积1950.12m2的厂房用于包装及仓储。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或工艺,购置喷漆机、热转印机等设备,建成年产240万套木制教玩具的生产能力。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实际员工120人,实行一天一班制(白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300天。企业不设员工食堂和宿舍。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5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项目编制了《浙江佳禾玩具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95月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浙江佳禾玩具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通知》(编号:2019002)。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448万元,环保实际投资额为90万元,占项目实际总投资的6.21%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厂房建设项目(年产240万套木制教玩具)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勘查,项目设备、工艺、产品产能与环境影响报告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水膜除尘水、漆雾喷淋废水和生活废水。水膜除尘水定期添加循环使用不外排。漆雾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清捞漆渣,定期委托云和县清源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清运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云和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喷漆废气、木工粉尘、胶水废气。项目喷漆采用水性漆,喷漆废气先经水帘柜去除漆雾后经风机管道引入水喷淋设施处理,尾气由15m排气筒排放(共两套)。木工粉尘经中央集尘引入除尘设备进行处理,项目共设4套除尘设备,使用2种除尘工艺,分别采用防爆脉冲布袋除尘(两套)和“旋风除尘+水膜除尘设施”(两套)处理后,尾气于15米排气筒排放。白乳胶胶水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包装废物、生活垃圾、废包装桶、木工边角料、废漆渣、废砂带、水膜除尘污泥。

包装废物、废砂带、生活垃圾由企业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木工边角料、水膜除尘污泥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包装桶、废漆渣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且各类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氮、磷污染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排放:项目1#2#喷漆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标准要求;项目3#4#5#6#除尘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二级标准和排放速率要求;

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无组织标准要求;项目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 3782-2019)中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情况:项目主要污染物VOC(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总量为0.0682/年,符合环评总量要求。

、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佳禾玩具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年产240万套木制教玩具)环保手续齐全。根据《 浙江佳禾玩具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年产240万套木制教玩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我司已落实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0年9月21日-2020年10月21日

联系人:王振杰

联系电话:13967041427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浙江佳禾玩具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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