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0年8月15日,浙江兴华休闲用品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兴华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啤酒桌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备案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兴华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位于丽水市龙泉市查田镇茶丰五金汽配工业园区9号地块,地块总用地面积为20369.41m2,通过投资12000万元,用喷漆、喷塑、打磨等工艺,形成年产40万套啤酒桌的生产能力。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项目实际员工100人,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10小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300天,厂区内不设食宿。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6月,企业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写了《浙江兴华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啤酒桌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6月6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关于浙江兴华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啤酒桌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龙环审[2019]21号文件。
(三)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合计206万元,占总投资的1.62%。
(四)项目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以《浙江兴华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啤酒桌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备案文件为主要依据,验收范围为年产40万套啤酒桌生产线建设项目,本次验收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现场检查:根据环评报告表及备案文件相比较,企业生产设备增加滚漆流水线,增加了滚漆工艺,其它工艺、设备、处理设施等与环评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喷淋水和水膜除尘水。
喷淋水和水膜除尘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由厂区内仅有的一个排污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则进入茶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木工粉尘、喷塑粉尘、喷塑燃烧炉废气、喷塑烘干废气、油漆废气、漆后打磨粉尘、焊接烟尘。
锅炉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布袋除尘后由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木工粉尘的机器尾气接入中央集尘系统,收集的粉尘进入集尘室沉降+布袋除尘尾气由排气筒(管道内水喷淋,喷淋水进入水膜除尘池)15m高空排放。
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喷塑燃烧炉废气经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由排气筒20m高空排放。
烘干废气由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油漆废气均由支管进入主风管,后通过水喷淋+光催化氧化设施处理后由排气筒15m高排放。
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小型布袋收集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焊接烟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产生于锅炉、刨边机、开片机、打孔机、砂光机等机械设备的运行。企业生产机械选购先进的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安装减振器,车间均已做好隔声减振措施,且夜间不生产。
(四)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木边角料和收集的木粉、金属边角料、废焊渣、生物质灰渣、油漆桶和漆渣、废机油、废砂皮纸、废包装物、废胶桶、打磨集尘灰以及生活垃圾。
其中油漆桶、废胶桶(HW49/900-041-49)、漆渣(HW12/900-252-12)、打磨集尘灰(HW12/900-252-12)、废机油(HW08/900-249-08)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项目设置1个6m2危废仓库位于厂区西南侧,各类危废进出库均做好台账,危废仓库粘贴标识,且对仓库地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
木边角料和收集的木粉、金属边角料、废焊渣、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生物质灰渣用于农田耕种;废砂皮纸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总量控制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兴华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啤酒桌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
本项目污水总排口中pH范围以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要求)。
2、废气
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控制要求;木工粉尘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且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喷塑废气中的颗粒物浓度、烘干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关标准;油漆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苯系物、乙酸酯类、非甲烷总烃、TVOC浓度能同时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相应标准要求;该套处理设施对乙酸酯类、非甲烷总烃、TVOC的处理效率分别为63.57%、90.79%和69.26%。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相应限值要求,且颗粒物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敏感点环境空气中的颗粒物浓度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环评要求。3、厂界噪声
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公示日期: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17日
联系人:华凡友
联系电话:13757822468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