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盘空间不足。 磁盘空间不足。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0年7月21日,遂昌鑫五机械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遂昌鑫五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套工业缝纫机旋梭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表》(QX(竣)20200602),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遂昌鑫五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遂昌县妙高街道大桥工业区金苍路145号,占地面积6500m2,建筑面积14046.94m2。企业于2004年3月委托遂昌县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遂昌鑫五机械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月遂昌县环境保护局以遂环保[2004]27号文件对项目作出批复。2008年9月,企业委托遂昌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并形成《遂昌鑫五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套工业缝纫机旋梭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表》(遂环监[2008]综字第14号)。2015年公司决定实施技改,在原有厂址上新建厂房及仓库,采用冷挤压成型毛坯进行精密车铣及数控加工的技术和工艺,购置了数控车床、数控铣床、数控外圆磨床、多功能钻铣床、滚光机、超声波清洗机等一系列国产设备。形成年产180万套工业缝纫机旋梭的生产能力。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实际员工252人,实行一天一班制(白班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企业设有职工宿舍和员工食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了《遂昌鑫五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套工业缝纫机旋梭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6月取得了遂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遂昌鑫五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套工业缝纫机旋梭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遂环建[2015]32号)。项目于2016年1月开工建设,2019年11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1.5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遂昌鑫五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套工业缝纫机旋梭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除油废水、滚抛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除油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滚抛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生产,其余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并纳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遂昌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抛光粉尘和厨房油烟。抛光粉尘由抛光机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楼顶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和金属屑、包装废物、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包装桶。其中边角料和金属屑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机油、乳化液、煤油包装桶由缙云县泓凯商贸有限公司回收再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竣)20200602)可知: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和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铜、总锌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石油类、悬浮物的去除效率分别为74.7%、94.4%。
2、废气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企业东、南、西、北四侧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核算,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355吨/年、0.057吨/年,符合技改后环评批复总量控制标准要求。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遂昌鑫五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套工业缝纫机旋梭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手续基本齐全。根据《遂昌鑫五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80万套工业缝纫机旋梭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先行验收监测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企业已落实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0年7月27日-8月27日
联系人:陈汉荣
联系电话:13008912062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