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旭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户外功能性防水面料基布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7-16 17:03:34 zjqxhj 3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20年7月13日,浙江旭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旭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户外功能性防水面料基布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竣)20200701],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旭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浙江韩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位于云和县白龙山街道通泰路17、19、21号已建厂房作为生产场所,通过购置整经机、喷水织机、锅炉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8000万米户外功能性防水面料基布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于2017年在云和县经济商务局登记备案(2017-331125-17-03-077776-000)。2017年12月,企业委托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了《浙江旭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户外功能性防水面料基布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1月10日取得了云和县环境保护局(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关于浙江旭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户外功能性防水面料基布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云环审[2018]1号)文件。2019年8月,企业委托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即我司)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后于项目环保验收期间,企业提出重大变动整改项:原设计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实际生产中部分废水(约10%)无法及时回用,需处理达标后外排。2019年10月,企业委托浙江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重新编制了《浙江旭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户外功能性防水面料基布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于2020年1月16日对变动后的项目环评进行批复(云环审[2020]1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万元,占总投资的1.4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浙江旭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户外功能性防水面料基布新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织造废水、锅炉冷却水、喷淋废水、车间地坪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汇至厂区内污水总排口,纳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锅炉冷却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织造废水、喷淋废水、车间地坪冲洗废水经自建污水站处理后90%回用于生产,10%处理达标后纳入园区管网。

(二)废气

(2)项目干燥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经20m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碱喷淋处理后18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排放。整经粉尘为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牵经机、喷水织机、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车间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减轻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夜间不生产。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浆料桶、废油桶、废机油、废次品(边角料)、废包装袋、生活垃圾、污泥、收集烟尘(渣)。浆料桶、空油桶按照危废存放处置,由厂家(徐州华东纺织浆料有限公司)回收利用,空油桶由厂家(永康市行杰润滑油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桶暂存于企业的过程均按照危废管理;废机油委托平湖市金达废料再生燃烧实业有限公司处置。废次品(边角料)、废包装袋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污泥收集于分类垃圾桶,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收集烟尘(渣)用于企业自身农田耕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可知:

1、废水

本项目总排口中pH值范围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且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速率能满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要求;锅炉废气出口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13271-2014)中新建燃煤锅炉标准,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速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15m最高排放速率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企业厂界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旭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户外功能性防水面料基布新建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浙江旭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户外功能性防水面料基布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目前企业已整改完毕,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旭丰纺织验收备案稿.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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