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丽水市可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日用香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7-13 15:48:34 zjqxhj 457

2020711日,建设单位丽水市可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可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日用香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市可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1400 吨日用香精建设项目选址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庆路350号,租用丽水市金地亚纳米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车间作为生产车间,租用建筑面积为 2600m2。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或工艺,购置搅拌釜、加热器、自动包装机、过滤机等先进设备等相关生产设备,建成年产1400 吨日用香精建设项目;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实际员工35人,实行一班制(白班),工作时间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企业不设食堂和宿舍,员工食宿自理。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10月委托丽水市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丽水市可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日用香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129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丽水市可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日用香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丽环建[2019]108号)。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 13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占比1.15%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400吨日用香精建设项目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项目废气处理设施由原环评的“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设备”变更为水喷淋处理设施进行废气处理。

项目建设规模、产能、工艺、其他污染治理设施等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的厂区基本实现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废水、喷淋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

1)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进入水阁污水处理厂处理。

喷淋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水喷淋工艺进行处理,喷淋水循环使用,视损耗情况定期添加新鲜水,年补充10t新鲜水。

3)设备清洗废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搅拌沉降生产设施共有160个,其中有10个大型的搅拌釜为固定产品生产设施,无需进行清洗,剩余的小型搅拌、沉降设备单次清洗量为20L/个,清洗水量约3t/d,则年产生900吨废水。由于该废水中含有香气,是蚊香厂家不可或缺的原材料,本项目设备清洗废水经收集后外售蚊香厂家(义乌市欣圳香精有限公司),不形成废水外排。

2、废气

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投料粉尘和车间内异味。

1)投料粉尘

项目粉料与液态原料混合后,后段工序基本不会产生扬尘。因此主要产尘工序在于粉状原料投料时,由于项目物料大多为液态物质,此外生产过程设置在相对密闭的房间内,除经过许可的员工能进入其余员工均不得随意进出,因此粉尘外溢量极少。该类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并在验收期间监测了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浓度限值,确保粉尘达标排放。

车间内异味

异味气体主要在生产过程散发出来,主要为香料受热过程中挥发的水蒸气及其中混杂少量的异味气体。项目生产过程设置在相对密闭的房间内,除经过许可的员工能进入其余员工均不得随意进出,废气通过车间内的吸风系统收集后引入除臭设施(水喷淋塔设施)处理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通过对车间的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设施,加强设备得检查与保养,通过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包装物职工生活垃圾等。

1废包装物:原材料包装袋及包装盒,由企业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生活垃圾由企业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且各类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厂界标准限值。

有组织排放:项目除臭设施排气筒出口臭气浓度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2新建企业二级标准。

3、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监测数据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废包装物、员工生活垃圾由企业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

、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丽水市可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日用香精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丽水市可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400吨日用香精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0年7月13日-8月13日

联系人:戴云锋

联系电话:13901667613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丽水市可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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