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丽水程翔矿业有限公司机制砂水洗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7-13 10:51:51 zjqxhj 290

2020年5月24日,建设单位丽水程翔矿业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程翔矿业有限公司机制砂水洗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QX(竣) 201901093,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补充说明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丽水程翔矿业有限公司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发现矿山地质情况与《普查报告》有很大偏差,矿山覆盖层达到27.5m厚,且物料含泥量高,生产的砂石料含泥量偏高,质量不合格,搅拌站无法大规模使用;矿山实际剥离物从原估计的105.08万m3增至249.41万m3,矿山剥采从原估计的0.11变为0.35,原有矿区堆场无法满足需求,故增加砂石料及表土水洗生产线(其中砂石料1000t/d,表土500t/d),后在实际建设中,由于原环评《丽水程翔矿业有限公司机制砂水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一条表土机制砂水洗生产线和一条砂石料水洗生产线部分设备老化,产能不能达到审批产量,企业将两条生产线淘汰,通过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更换成一条机制砂水洗生产线。

项目位于丽水市太平乡太平村,项目四周为未开采山体环境,南侧为木后溪,隔河流为冯坑源山体;西侧为进厂道路,太平乡农居点距离厂界最近距离为1000m,再往西距厂界1200m处为小安溪;东北侧木后村距离厂界最近距离1700m。

项目员工10人,三班制,每天工作16小时,年工作300天。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1月,企业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程翔矿业有限公司机制砂水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次技改项目于2015年2月11日取得了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对该项目的审批意见(莲环建[2015]14号文件),并于2015年3月开始建设。后于实际建设中发现生产线部分设备老化,故企业于2018年7月再次委托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程翔矿业有限公司机制砂水洗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将本技改项目原设计的两条生产线更换成一条机制砂水洗生产线。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85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50万元,占总投资的25.6%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机制砂水洗技改项目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项目建设规模、产能、污染治理设施等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完成。企业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相对比,项目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实际新增2台小鄂破、1台圆锥破、1台制砂机,由于新增设备仅用于辅助破碎,即确保产品颗粒直径达标,不另增加生产线,故产能基本不变。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营运期生产区初期雨水收集后进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洁净雨水外排至木后溪。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2)清洗废水

清洗废水产生于洗砂环节,该类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清洗工序。该套设备工程方为杭州萧山金峰机械制造厂,根据工程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该套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处理能力为5000m3/d,污水处理的处理工艺简述如下:项目每小时使用350m3的清水进入振动筛清洗物料,清洗完的污水进入径由污水槽汇至污水收集池,利用流量350m3/h的污水泵将污水池内污水打入800m3的浓缩桶,此过程水道溢入絮凝剂将污泥絮凝沉淀至桶底,再利用活塞泵将浓度较高的底部污水打入压滤机,进行泥水分离,压滤出的污泥堆放在污泥房,清水回流至清水池进入生产线循环使用。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堆场起尘、破碎、振动产生的粉尘、车辆装卸粉尘、运输粉尘、挖掘及运输设备燃油废气。

(1)堆场起尘

堆场通过定时洒水来减少起尘,且项目在破碎、筛分等阶段进行喷淋,堆场产品较湿润不易起尘,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2)破碎、振动产生的粉尘

项目在破碎、振动筛分处安装喷淋系统来减少粉尘的排放,且对该段工序进行包封,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3)车辆装卸粉尘

项目采用半机械化装卸,较人工装卸产生的粉尘量少,且堆场产品较湿润,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

(4)运输粉尘

项目厂区内车辆限速,并利用洒水车定期对厂区道路进行洒水来抑制扬尘,少量扬尘无组织排放。

(5)挖掘及运输设备燃油废气

燃油废气主要产生于挖掘机和铲车等运行,由于污染源较少且场地开阔,废气间歇性产生,自然扩散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少。

运营期主要产生于生产过程各设备的运行和车辆运行,企业主要通过合理布局、购置先进的设备来减少机械噪声排放,且车辆在厂区内慢行、禁止鸣笛;厂区四周复绿良好,噪声通过距离衰减。

4、固废的产生与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污泥、生活垃圾、废油桶和废机油。

其中空油桶(HW49/900-041-49)、废机油(HW08/900-249-08)属于危险废物,空油桶暂存于危废仓库,后由厂家回收;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企业设有1个危废仓库位于厂区中侧,地面进行硬化防渗,仓库配备门锁,钥匙由专人管理,危废进出库均做好相应台账。

产生的污泥收集堆放在污泥堆放点,部分运至周边制砖厂制砖,部分用于回填,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且各类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1、废水

本项目污水总排口中pH范围以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木后溪上下游水中各指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地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污泥、空油桶、废机油和生活垃圾。

污泥部分赠与制砖厂制砖,部分用于回填,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空油桶由厂家回收,废机油暂存在危废仓库。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危废仓库正常,地面无危废跑冒滴漏且做好防腐防渗,危废台账齐全。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基本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五、验收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丽水程翔矿业有限公司机制砂水洗技改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丽水程翔矿业有限公司机制砂水洗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措施。目前已整改完毕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程翔矿业二期验收监测表.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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