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丽水瑞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制冷配件专用分子筛吸附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18-07-18 9:42:56 zjqxhj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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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7月5日,丽水瑞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2000吨制冷配件专用分子筛吸附剂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丽水市环保局莲都分局、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验收工作组,与会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丽水瑞宏新材料有限公司租用位于莲都区碧湖镇新合街797-1号浙江东沃自动阀门有限公司的1800m2厂房,于20174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丽水瑞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制冷配件专用分子筛吸附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莲都区分局于20174月予以审批(环建[2017]9号)。购置节能回转炉、双锥混合机、成型机等国产设备,设计年产2000吨制冷配件专用分子筛吸附剂,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投资情况

丽水瑞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制冷配件专用分子筛吸附剂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丽水瑞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制冷配件专用分子筛吸附剂项目整体验收。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废料破碎工序取消,项目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水膜除尘水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碧湖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废气

混料放料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烧结废气收集后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液化气燃烧废气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通过减震隔声、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包装废物、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180033)可知:

(一)废水

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CODCrSS、石油类排放浓度(日均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总磷、氨氮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二)废气

混料放料粉尘排放口、烧结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液化气燃烧废气排放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三)噪声

东、北两侧昼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西、南两侧与其他厂界相邻未做检测。

(四)总量控制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总量控制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丽水瑞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制冷配件专用分子筛吸附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现已按工作组意见要求完成整改,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7月18日-8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汤根明  13587184653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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