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金丽温高速公路增设丽水北互通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6-17 14:00:47 zjqxhj 269

2020年6月14日,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北互通工程联合指挥部(由丽水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丽水市中天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组成)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参加会议的单位有:丽水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丽水市中天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丽水市丽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天路桥有限公司、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金丽温高速公路增设丽水北互通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形成现场检查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金丽温高速公路增设丽水北互通工程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莲城镇绕城公路与金丽温高速公路交叉处,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连接金丽温高速公路及丽水市绕城公路。本工程的主要工作是在金丽温高速公路与丽水市绕城公路上各新建一座单喇叭互通,结合形成一座完整的双喇叭互通。;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全长5021m,其中金丽温高速公路主线路基长0.988km,丽水市绕城公路主线路基长0.826km。项目主要增设9条匝道,匝道总长3207.596m,金丽温高速公路改造长度988m,绕城改造长度826m,共设大桥1座长107m,中小桥6座长334.16m,互通管理用房一处772平方,收费站一处1013平方,收费站采用四进六出形式。为新建互通项目。

本项目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匝道为40km/h,金丽温及绕城为80km/h;匝道宽度为:ABDEFGHI匝道宽8.5米,C匝道宽度根据路段不同分别为44.7m、22.5m和15.5m;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桥下净空为:5.0m;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5月中旬,由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佳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金丽温高速公路增设丽水北互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14年4月,由杭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金丽温高速公路增设丽水北互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4年6月,由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金丽温高速公路增设丽水北互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7月16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浙环建[2014]43号文件)。本项目于2016年 7月 15日开工建设,2017年 12月 25日完工。2017年12月26日,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北互通工程联合指挥部(由丽水市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丽水市中天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组成)组织各有关单位完成了本工程交工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28924万元,环保投资占2783.36万元(包括水保投资),占9.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金丽温高速公路增设丽水北互通工程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内容基本一致,具体变化内容如下:

经与环评对比,金丽温高速公路增设丽水北互通工程因实际施工中针对施工过程发现的问题进行微调,主要表现在:匝道总长由3676m变为3207.596m,由10条变更为9条,实际改造金丽温高速公路988米(桩号:MK2601+769~MK2602+757),改造丽水市绕城公路826米(桩号:RK19+070~RK19+896);桥涵由桥梁376m/5座,涵洞 6 道变更为桥梁441.16m/7座,涵洞17道;收费站由三进五出变更为四进六出。变动后本工程在《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北互通工程交工质量监督工作报告》中质量综合评定得92.9分,评为合格工程。故以上变动对建设工程本身无较大影响。项目建设期由 2015 年 1 月~2016 年 6 月(共计18个月)变更为2016年7月15日~2017年12月25日。

根据调查报告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环办(2015)52号,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及生态保护落实情况

(一)水环境

工程施工期间,设置4个临时沉淀池,沉淀池内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用水,不外排;施工单位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设计多处临时导流沟使施工场地内污水和雨水进入沉淀池;施工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村庄原有污水设施进行处理;项目施工期内未出现施工废水直接排放现象。

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道路径流和管理用房生活废水对附近小安溪上游水体的影响。项目已在公路两旁设计了排水设施,收集路面、桥面径流,将路基范围内的降水引至小安溪上游。运营期主要通过运营单位对道路定期清扫来减轻对水环境的影响。管理用房生活污水设置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来处理生活废水,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小安溪上游。同时,项目已编制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积极按照预案内容完善应急物资,以防止突发情况下对附近水体造成污染。

(二)环境空气

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立有专门的垃圾存放点,并且对工程垃圾与废土做到日产日清; 施工现场起尘严重场地设置了有效、整洁的防尘土隔离围挡; 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沥青混凝土,但未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等有严重污染的施工作业;施工现场在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期保持施工道路清洁;土方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装载适量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对土方临时堆场采用防尘布覆盖抑尘。施工期由监理单位设检查监督施工人员文明施工,确保了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有效。施工期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伴随着施工结束而结束。

目前运营期工程段未见明显扬尘,未对沿线环境空气造成显著影响。运营期来往车辆的汽车尾气以及道路扬尘是项目运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源。随着车流量的增加汽车尾气以及道路扬尘影响会有所增大,主要通过道路两侧和匝道间空地栽种绿化植物、运营单位对地面定期维护、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来减少项目运营期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三)声环境

工程沿线村庄离工程较近,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通过培训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基本上能较好的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人员均由监理单位管理。施工过程均选用高效低噪机械设备,平日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使施工机械保持最佳运行状态和低声级水平,并在必要时给高噪设备加装隔声罩,降低了声源噪声。距敏感点近的施工点,设置临时隔声护围,减小了施工噪声影响。夜间22:00-次日06:00不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做到了文明施工。项目施工期间没有发生噪声投诉事件。

运营期工程对林宅口10户民宅安装通风隔声窗,对毛宅口33户民宅安装隔声窗,且在道路靠近敏感目标处设置禁鸣警示牌。通过调查,项目运营期间没有发生噪声投诉事件。

(四)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弃渣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具体如下: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居,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政府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均用于绿化填埋。

营运期设置了收费站和管理用房,产生的道路垃圾均由运维部门定期清理收集,收费站和管理用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以上一同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生态保护

本工程余方量5.57万m3,全部于工程区内绿化覆土前回填,不做外运处理,无需设置弃渣场。工程路基挖方40.71万m3,填方35.14万m3,无外购土石方。工程占地总面积15.44hm2,其中永久占地14.67hm2,临时占地0.77m2,包括路基工程和桥涵工程区等的永久占地范围,其中耕地占用4.54hm2,林地占用7.20hm2。

永久占地内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场地3处,临时占地0.06 hm2;临时堆土场3处,临时占地0.06hm2;沉淀池4处,临时占地0.08 hm2。永久占地外临时占地0.57hm2,主要为施工便道(0.18hm2)和耕地(0.39hm2),工程结束后恢复为道路边侧绿地,土地恢复正常。

本工程沿线的绿化工程已建设完成,主要为路堤边坡绿化、综合绿化、抚育管理。

项目建设使当地农林用地等农村用地面积减少,给当地农业生产和村民生活带来土地资源损失。但本项目耕地占用面积相对较小,仅为4.54hm²,且工程区域内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区,因此对农业生态影响较小。

本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基本符合实际情况,路基工程防治区施工进行了表土剥离,设置了排水沟,表土临时堆放场过程中设置了撒播草籽、遮盖措施,桥梁工程区实施了泥浆池及临时排水措施,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土地整治、覆土及植被恢复措施。目前工程区植被恢复良好,水土流失轻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基本按照环评要求采取了有效的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设期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运营期监测结果显示,本项目路面雨水通过排水设施进入小安溪上游河道,该处水质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同时管理用房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各指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满足直接排放要求。路面径流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对沿线水环境质量无明显影响。

2、环境空气

通过对施工期的调查,工程在施工期基本按照环评提及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对施工扬尘进行防治。施工结束后,无遗留大气污染物排放。施工期未出现因为施工扬尘问题投诉的现象。项目施工建设期间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间,车辆运行顺畅,未发生交通阻塞现场。根据运营期监测结果显示,目前沿线区域环境空气中TSP、CO、 NO2 浓度均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

3、声环境

本工程建设和运用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中要求的降噪声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均未发生过噪声扰民或噪声投诉事件。

根据运营期声环境影响监测结果显示,在目前的车流量条件下距离道路边界35m 内,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 类标准要求,距离道路边界35m外和各噪声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 类标标准要求,交通噪声对敏感点造成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程弃渣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具体如下: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居,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政府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处理。施工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均用于绿化填埋。

营运期设置了收费站和管理用房,产生的道路垃圾均由运维部门定期清理收集,收费站和管理用房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以上一同由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影响

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而产生影响的区域主要集中在桥梁、临时堆场,其影响方式主要有占用农田、毁损植被、引起水土流失、造成林业、农业减产、改变沿线土地利用方式、对植被的影响、对动物的影响等。本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撤离临时用地上的施工设施,清理施工场地,对临时用地进行翻耕松土,土地平整后为进行人工绿化。

根据调查情况,项目已及时落实环评文件和水保方案里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从自然环境、农业、绿化以及水土保持等方面判断,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6、公众意见调查结论

道路建设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建设起到了带动作用,公众意见调查中被调查者对工程环保工作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沿线环保工作得到了绝大多数公众的认可。工程在施工和试运营期未接到有关该工程的环保投诉。

五、验收结论

金丽温高速公路增设丽水北互通工程环保手续完备,基本落实了“三同时”的相关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较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组建议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金丽温高速公路增设丽水北互通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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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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