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龙泉市永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砂再利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06-05 15:56:39 zjqxhj 3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龙泉市永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64日组织召开“ 年处理10万吨废砂再利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参会的有安仁镇政府、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等单位代表,并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技术专家。验收工作组现场踏勘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综合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龙泉市永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砂再利用生产线项目租用了浙江宏武阀门有限公司位于龙泉市安仁镇溪西工业区七号地块的部分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3000m2。项目采用了破碎、筛分、磁选的生产工艺,通过购置破碎机、粉碎机、输送带、球磨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处理10万吨废砂的生产能力。厂区东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安仁溪;南侧为龙泉市博泰玩具有限公司;西侧为龙泉市凯祥木制品有限公司;北侧为兄弟玩具厂。项目实际员工10人,实行一班制(白班),工作时间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企业不设食堂不设宿舍。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年9月委托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龙泉市永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砂再利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0月21日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关于龙泉市永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砂再利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龙环审[2019]51号),项目2019年12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76万元,其中环保投50万元,占18.1%。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龙泉市永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砂再利用生产线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和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湿砂生产线粉尘治理措施变更为雾化喷淋抑尘,并设置封闭的破碎、筛分仓,其它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安仁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外排。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于投料、破碎、粉碎、筛分和球磨等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扬尘。

   1#、2#干砂线加工粉尘:企业针对投料仓、破碎仓、粉碎仓、落料仓等点位均设置了相应的集气设施收集粉尘,收集的粉尘经风机引至配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米排气筒排放,球磨落料仓上方设置了集气设施,球磨粉尘经风机引至2#干砂线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15米排气筒排放。

    其他抑措施:封闭厂房,厂房内四周及湿砂加工区安装雾化喷淋抑尘装置,并设置封闭的破碎、筛分仓。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渣、集尘灰和沉渣、废金属屑、废包装袋、生活垃圾

废渣、集尘灰和沉渣由企业收集后外售云和县世兵水泥砖厂制砖废金属屑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包装袋、生活垃圾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竣)20200507),项目监测期间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1.废水:本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有组织排放:项目1#干砂线除尘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速率要求;项目2#干砂线、球磨除尘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排放速率要求

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夜间不生产。

验收监测期间工况满足要求。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龙泉市永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砂再利用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龙泉市永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砂再利用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龙泉市永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0年6月5日-2020年7月5日

联系人:季隆忠

联系电话:13957787221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cn/index.htm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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