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千艺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5亿支高档铅笔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07-11 14:27:02 zjqxhj 429

庆元千艺.zip


2018年4月17日,浙江千艺文化用品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由浙江千艺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绿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治理单位)等单位代表和3位特邀专家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验收工作组现场踏勘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工程,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并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金山大道12-2号,总投资为383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占总投资的2.69%。实行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 300 天。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3.5亿支高档铅笔。

(二)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15年 12月,建设单位委托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千艺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5亿支高档铅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1月由庆元县环境保护局以庆环建[2016]3号批复。2017年6月项目投入试运行,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投运。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千艺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5亿支高档铅笔项目。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油漆废气治理工艺由光催化氧化变更为水喷淋,其它实施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根据“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

(一)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到屏都新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

油漆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处理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烤板及热风炉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于15米排气筒排放;锯料、刨槽、刨杆等粉尘收集后经布袋+沉降室处理后于15米高空排放。

(三)噪声

通过设备选型、合理布局和维护保养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

边角料、粉尘和废次品经收集后出售综合利用;废包装物、热风炉灰渣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填埋处理;废油漆桶委托油漆生产厂家浙江安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回收。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18003)可知:

1)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区生活废水排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排放浓度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其中总磷、氨氮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锯料、刨槽、刨杆废气排放口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烤板烟气、热风炉烟气排放口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的二级标准要求。油漆废气排放口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企业厂界2个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点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东北、西南两侧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东南、西北两侧与企业相邻,未安排监测。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查验,浙江千艺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5亿支高档铅笔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基本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经查验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建议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7月11日-8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邱文清   15957816176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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