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公示

2020-04-20 13:55:56 zjqxhj 182

20204月12日,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根据《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备案通知书(编号:龙环备201901002),组织召开了“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善友环保有限公司(治理单位),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投资9000万元,购得位于龙泉市芳野区块龙窑路92号原属于浙江兴华休闲用品有限公司的厂房厂区占地面19287.18m2建筑面积12203.64m2,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实施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2019年1月开工建设,2019年9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生产,设计产能为年产15万张婴儿床及15万套哺乳椅

项目工作制度及定员:实际员工60人,实行一天一班制(白班)一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企业设有员工宿舍,不设食堂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2019年1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19年1月取得了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建设目建设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备案通知书》(编号:龙环备201901002)。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占总投资0.6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项目先行验收(年产15万张婴儿床及15万套哺乳椅)。

二、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调查,项目一套静电喷漆线暂缓实施,增设两个水帘喷漆台用于补漆调试,目前设计产能为年产15万张婴儿床及15万套哺乳椅;喷漆烘干改为电加热器供热,取消生物质锅炉;项目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漆雾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溪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漆雾喷淋废水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木工粉尘、油漆废气、漆后打磨粉尘。木工粉尘经中央集尘系统收集后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静电喷漆线设置独立喷漆房内(含密闭烘道和调漆室),各类油漆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uv光催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漆后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砂光机、横切机、台钻、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木屑刨花(含锯末)、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桶和漆渣、漆后打磨粉尘、废活性碳。木屑刨花作综合利用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废包装桶、漆渣、漆后打磨粉尘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废活性碳目前暂存,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200106):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氨氮达到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木工粉尘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漆后打磨粉尘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1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喷漆废气排放口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酯类、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表1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85%,苯系物处理效率为92.7%,乙酸酯类的处理效率为91.3%,总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效率为90.8%。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最大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企业边界无组织浓度限值要求。

   敏感点张山头村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浓度符合环评中建议值。

3、噪声:项目厂界侧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夜间不生产。

敏感点昼间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总量控制情况:项目主要污染物VOC(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总量为0.717/年,符合环评总量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符合竣工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检查意见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张婴儿床及20万套哺乳椅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试运行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浙江玖玖木业有限公司已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20年4月20日-5月20日

联系人:郑先鹏

联系电话:13857386098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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