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步隆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万樘金属门生产线技改项目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2018-07-11 10:41:29 zjqxhj 1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6月24日,在浙江步隆工贸有限公司召开了浙江步隆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万樘金属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缙云县环保局、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纳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验收工作组(名单详见附件),与会部分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步隆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万樘金属门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华路29号。项目本次建成内容为年产2万樘金属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8年5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步隆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万樘金属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6月19日缙云县环保局以“缙环建[2018]30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三)投资情况

浙江步隆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万樘金属门生产线技改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6.2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步隆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万樘金属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相比,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废水主要为拉丝废水量及生活污水。拉丝废水经水槽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定期补充蒸发损耗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废水进入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A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胶合废气、烘干废气、焊接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喷漆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光催化氧化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废气、胶合废气、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振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动力噪声,企业已采取一定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东侧、南侧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西侧、北侧能达到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一般固废包装桶、职工生活垃圾、漆渣(HW12)、废油漆桶(HW49)、拉丝废水沉淀污泥。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给浙江辰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胶水废包装桶由原厂家回收循环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漆渣(HW12)、废油漆桶(HW49),厂区内收集暂存,定期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浙危废经第107号)。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1)有组织

由监测结果可知,喷漆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排放速率和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

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上风向、下风向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和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

3、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一般固废包装桶、职工生活垃圾、漆渣(HW12)、废油漆桶(HW49)、拉丝废水沉淀污泥。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给浙江辰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胶水废包装桶由原厂家回收循环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漆渣(HW12)、废油漆桶(HW49),厂区内收集暂存,定期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处置(浙危废经第107号)。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日均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均能达标;厂界噪声符合3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浙江步隆工贸有限公司年产2万樘金属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保手续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在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后,验收工作组建议通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7月11日-8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虞伯根  15157803988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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