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金不换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万樘金属门生产线项目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2018-07-11 10:20:39 zjqxhj 2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6月15日,在浙江金不换工贸有限公司召开了浙江金不换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万樘金属门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缙云县环保局、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力托环保(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验收工作组(名单详见附件),与会部分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金不换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万樘金属门生产线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兴路128号。项目本次建成内容为年产5万樘金属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6年3月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金不换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万樘金属门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6年3月17日缙云县环保局以“缙环建[2016]13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三)投资情况

浙江金不换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万樘金属门生产线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万元,占总投资的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浙江金不换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万樘金属门生产线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相比,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一期项目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水帘喷淋废水。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后排入外环境。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洗门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经浙江企鹅新材料有限公司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合洗门废水进入调节池进行后续污水处理达标后通过浙江企鹅新材料有限公司总排口纳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打磨粉尘、喷塑粉尘、烘干有机废气、胶合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焊接烟尘。喷塑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胶合废气无组织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振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动力噪声,企业已采取一定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东侧、南侧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高温胶水桶、职工生活垃圾。布袋收集抛光粉尘、废抛光轮和车口、车口边角料定期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集和污水站污泥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金属边角料:供应商回收

废包装材料、废转印纸:外售

废胶水桶:供应商回收

前不产生危险固废。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日均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喷漆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和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乙酸丁酯排放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职业接触限值-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中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708-1996)二类区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中氮氧化物和抛光粉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要求。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

3、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东侧、南侧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要求。西侧、北侧厂界能达到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抛光工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抛光轮、漆渣、废油漆桶、车底边角料、废活性炭纤维毡、生活垃圾和污水站污泥。布袋收集抛光粉尘、废抛光轮和车口、车口边角料定期外售至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集和污水站污泥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漆渣、废油漆桶和废活性炭纤维毡妥善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日均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均能达标;东侧、南侧厂界噪声符合2类标准,西侧、北侧符合4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浙江金不换工贸有限公司年产5万樘金属门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在落实相关整改措施的基础上,验收工作组建议通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7月11日-8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舒波  0578-3025255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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