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松阳港口电站报废重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12-02 9:57:42 zjqxhj 15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9年11月28日,松阳县港口电站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松阳港口电站报废重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竣)201901074,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 松阳县港口电站厂房位于松阳县大东坝镇港口村,坝址位于大东坝镇上包村。

  • 港口电站于1972年建成发电,所在流域为松阴泌支流小港流城,厂房位于小港与松阴溪汇合口以下约260m处。电站建筑物包括堰坝,引水明渠,压力前池、发电厂房及升压站等。原坝址以上集水面积491km2。渠道引水流量为9.5m3/s,设计水头9m。装机容量720kW(2×160kW+1×400kW),其中400kW的机组为1998年新更换机组,2013-2015年平均发电量为273.31万kW·h。经过44年运行,原堰坝、引水明渠、压力前泄、厂房等水工建筑物裂缝、塌陷、滑坡等隐患很多,渗漏严重,厂房结构为人字木架瓦房,人字架已腐朽,厂房成危房,控制闸门已失效。机电设备已经超过报废年限,机电设备普遍存在着陈旧、绝缘老化、技术落后、效率低下等问题。为保证电站正常、安全运行,充分利用水能资源,提高电站运行效率和发电效益,决定对港口电站进行报废重建。

  • 港口电站工程为径流式电站,该报废重建工程项目通过新增建设用地120m2,改造引水系统,更新机电设备,改造发电厂房,装机容量扩增到960kW(2×400kW+1×160kW),形成年平均400万kW·h的发电量。本工程为V等工程,建筑物为5级。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16年在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松发投[2016]65号)。2016年4月,电站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写了《松阳县港口电站报废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5月12日取得了松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松阳县港口电站报废重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松环建[2016]40号文件。

  • (三)投资情况

  • 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的4.73 %。

  • (四)验收范围

  • 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 二、工程变动情况

  •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及现场检查: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 三、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 由于工程完工较久,施工期具体影响无法追溯,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建成后生态环境恢复良好。运营期对水文情势、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水资源利用的影响较小。

  • 、水环境影响调查

  • 根据调查结果,水电站附近水体小港(大东坝镇至港口段)各主要指标均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且发电前后对水质基本无影响。

  • 五、噪声环境影响调查

  • 电站厂房边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

  • 六、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 松阳港口电站报废重建项目工程建设、试运行的档案资料基本齐全,提供会议的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工程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意见”相关生态、环保措施要求;工程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基本执行到位。项目基本符合水利水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目前松阳县港口电站已完善相应工作且按要求公示。

松阳水电站验收会后稿.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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