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缙云县三星泡塑包装厂(普通合伙)年产300万套泡沫塑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公示

2018-07-04 11:11:18 zjqxhj 174
三星泡塑验收公示材料.zip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2018年6月24日,在缙云县三星泡塑包装厂(普通合伙)召开了缙云县三星泡塑包装厂(普通合伙)年产300万套泡沫塑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缙云县环保局、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丽水嘉和绿洲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验收工作组,与会部分代表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认真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缙云县三星泡塑包装厂(普通合伙)年产300万套泡沫塑料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缙云县壶镇镇聚贤路2号。项目本次建成内容为年产300万套泡沫塑料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7年11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缙云县三星泡塑包装厂(普通合伙)年产300万套泡沫塑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2月11日缙云县环保局以“缙环建[2018]5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三)投资情况

缙云县三星泡塑包装厂(普通合伙)年产300万套泡沫塑料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4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占总投资的1.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缙云县三星泡塑包装厂(普通合伙)年产300万套泡沫塑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相比,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废水主要为模具冷却水及生活污水。模具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定期补充蒸发损耗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废水进入缙云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发泡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发泡有机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收集通过8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振动、摩擦、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动力噪声,企业已采取一定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包装废物、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垃圾等。不合格品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包装废物、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妥善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

2、废气

1)有组织

由监测结果可知,发泡废气排放口苯乙烯排放速率和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出口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标准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

2)无组织

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上风向、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3、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包装废物、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垃圾等。不合格品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包装废物、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妥善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废水水排放口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均能达标;厂界噪声符合3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缙云县三星泡塑包装厂(普通合伙)年产300万套泡沫塑料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手续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验收工作组建议通过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期:2018年7月4日-8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卢怡敏  18806786768

公示网址:http://www.zjuniontesting.com/index.asp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一扫,查看手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