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9年10月24日,松阳县祥瑞置业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松阳县祥瑞置业有限公司松阳县汽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1901067],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松阳县祥瑞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公司于2015年开始筹备建设松阳县汽车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一个集品牌汽车展示销售、品牌汽车4S店、车管所汽车检测服务中心、专业汽车维修、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售后服务、二手车交易、汽车文化休闲娱乐为一体的集团化企业。项目用地面积47330 m2,地上总建筑面积50294 m2,地下建筑面积4290m2。项目于2018年11月投入试运行。项目已在松阳县经济商务局备案(本地文号:松经技备案[2013]10号)。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4年12月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松阳县祥瑞置业有限公司松阳县汽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12月取得了松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松阳县祥瑞置业有限公司松阳县汽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松环建[2014]103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8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的0.29%。
(四)验收范围
为该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基本实现雨污分流,雨水经的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于生活、商业、清洗、厨房餐饮运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排放。厨房餐饮废水、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与商业废水(含办公、公共市场区域)及员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松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厨房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喷烤漆房喷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喷漆废气及地下车库及地面车辆行驶中产生的汽车尾气。
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于楼顶15米高空排放。
项目在位于4#楼的汽车美容、维修区内设置了一个封闭的喷烤漆房,调漆、喷漆、烤漆均在房间内进行,产生的油漆废气经喷漆房内设计的集气措施进入过滤网棉箱去除漆雾+uv光催化设备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
地下车库来往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经机械通风换气设施收集后,通过楼体内的排气井于楼顶的百叶窗排放。
机动车检测废气收集后屋顶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汽车美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零部件、废橡胶轮胎、废电池、废机油;以及油漆、机油原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桶;工作人员和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废气处理设备运行更换下来的废过滤棉。治理措施如下:
1、废零部件、废橡胶轮胎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2、废机油与松阳峰林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回收协议,后续再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废包装桶(含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机油桶)、废电池、废过滤棉由企业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张贴警告标志标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
项目厂区总排口废水中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氮、磷污染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无组织排放:项目边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边界无组织苯系物、非甲烷总烃、乙酸乙酯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有组织排放:油烟净化器设施排气筒出口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值和去除效率要求;油漆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颗粒物、苯系物、乙酸酯类、非甲烷总烃、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边界东、南、西侧昼间噪声监测数据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其中北侧昼间监测数据满足4类标准。
五、验收检查结论
经现场检查,松阳县祥瑞置业有限公司松阳县汽车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要求的环保设施,各类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相应标准要求,企业已落实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19年10月25日-11月25日
联系人:雷波
联系电话:13732557307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