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景宁畲族自治县金坑三级水电站工程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08-08 19:05:35 zjqxhj 239

2019年7月30日,景宁畲族自治县金秋水电站(普通合伙)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金坑三级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等有关法律法规、《景宁县金坑三级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意见景环[2005]7,组织召开了景宁县金坑三级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景宁县水利局、景宁县小水电行业协会、丽水景皓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等单位,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专家,到会的代表和专家(名单详见附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景宁畲族自治县金秋水电站(普通合伙)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验收调查单位丽水景皓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查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景宁畲族自治县金坑三级水电站位于景宁县梧桐乡拦河堰坝选择在金坑二级电站游约50米处,发电厂房厂址选择坝址下游约1500米处的河床左岸。该电站属于径流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2000kW,年发电量900万kWh,装机利用小时数为2052小时,工程实际投资2500万元。劳动定员11人,其中生产人员7人,管理人员3人,办公室财务1人。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4年12月,景宁畲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编制完成了《景宁县金坑三级水电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05年3月12日景宁县环境保护局以景环[2005]7号文对该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目前工程处于发电试运行期,机组运行稳定,相应环保设施已投入运行。

(三)投资情况

工程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元,占4.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景宁县金坑三级水电站工程的整体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拟建装机容量为2×2000+1×500kW,实际装机容量为2×2000kW在原有批复的装机容量范围内,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收集纳管排入梧桐乡农村污水处理站终端处理;加强库区水源保护工作,定期对库区漂浮物进行清理,以便水库水质得到较好的保护 

2.噪声:营运期加强发电厂房水轮机组等噪声源的监管,采取有效的减振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

3.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含生活垃圾、机修废油。生活垃圾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机修废油产生量不大,企业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内;

4.项目拦河堰坝为翻板坝,左侧设一排砂及放水按要求连续放水,确保下泄生态流量在0.25m3/s以上,能够满足坝下村民生产、生活用水需要。若在该区间用水发生困难时,水库则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水

四、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根据丽水景皓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1. 生态环境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建设单位加强了库区及发电厂房等施工区域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在施工区域内未发现珍稀动植物。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开挖裸露面,弃渣堆压裸露面,以及工程临时占地等,均得到了生态恢复,目前植被茂密。

项目拦河堰坝为翻板坝,在左侧设一排砂放水闸,能够确保坝下至小溪汇合处区间村民生产、生活用水。

2. 社会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水电站建设无移民安置淹没损失较小,淹没引起的社会问题。

至今在电站区域内尚未发现珍稀动植物,无重大疫情和传染病发生,未发现有价值的文物古迹。

3. 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金坑三级电站入库河流、库区坝前、坝后生态流量、电站尾水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发电站生产未对水质造成影响。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pH值、COD、SS、BOD5、石油类指标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后纳管排入梧桐乡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

4. 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根据验收现场调查现场噪声主要为水流声引起,噪声影响较小

5.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废包含:生活垃圾、机修废油。生活垃圾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机修废油产生量不大,企业暂存于危废储存间。

五、验收意见

景宁畲族自治县金秋水电站(普通合伙)景宁县金坑三级水电站工程建设、试运行档案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该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和试运行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较好的落实了环评报告原景宁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会议建议景宁县金坑三级水电站工程通过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建设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金秋水电站(普通合伙)

公示时间:2019.08.08--2019.09.07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13967094604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景宁县金坑三级水电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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