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缙云县必升拉冲厂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07-28 17:55:03 zjqxhj 1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缙云县必升拉冲厂于2019年7月28日组织召开“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参会的有东方镇政府、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并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技术专家。验收工作组现场踏勘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综合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缙云县必升拉冲厂成立于2011年5月,位于缙云县东方镇岩腰工业园1号,总占地面积为4657m2。企业投资1500万元,购置了数控车床、拉伸机、数控压机、抛光机、点焊机等一系列生产设备,设计规模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4年12月委托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缙云县必升拉冲厂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2月取得了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缙云县必升拉冲厂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缙环建[2015]4号)。项目于20187开工建设,目前已建成投入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总投资的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资料查阅,项目主要变动有:取消三合一上料冲压机,焊接废气处理设备由烟尘净化器改为水喷淋塔,项目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缙云县必升拉冲厂根据“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以下的环保设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最终进入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主要有抛光粉尘和焊接废气。抛光粉尘收集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废气收集经楼顶的水喷淋塔处理达标后15米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废边角料、抛光集尘灰和生活垃圾等。废边角料、抛光集尘灰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201901043)可知:

1废水

厂区总排口中pH值范围及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浓度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抛光粉尘和焊接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东、西、北三侧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厂界南侧满足4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4、总量控制

本项目无总量控制要求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缙云县必升拉冲厂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缙云县必升拉冲厂年产500万只不锈钢冲孔网篮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现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19年7月28日-8月28日

   联系人:张永兴

   联系电话:13957092586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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