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9年6月21日,浙江友霓钢业有限公司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浙江友霓钢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QX(竣)201901034,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现场检查,提出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友霓钢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公司收购浙江旭丰钢业有限公司位于丽水市龙泉市塔石街道金岗工业园区二期9号地块金岗大道22号的厂房。项目总用地面积340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346平方米,主要购置了拉床、液压机、轧机、行车、调直机、天然气退火炉等设备,建成年产25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8年6月委托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浙江友霓钢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7月取得了龙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友霓钢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龙环审[2018]32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0万元,占总投资的6.1%。
(四)验收范围
为项目的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检查: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的生产废水主要有酸洗和清洗废水、冷却废水、喷淋废水。酸洗和清洗废水及喷淋废水通过收集后进入厂区废水处理池PH调节,然后排入专用的酸洗废水管道,进入金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固熔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塔石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酸雾和天然气固熔炉燃烧废气。酸雾经酸雾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固熔炉燃烧废气收集后经过滤网+水喷淋处理设施后引至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废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酸渣和生活垃圾。治理措施为:
1、废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材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废品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2、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酸渣由企业分类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做好台账记录和标志标识,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3、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可知: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范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本项目酸洗废水排放口中pH范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总铬、总镍、氟化物、总铁排放浓度均达到金岗工业废水处理厂的进水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排放:固熔炉车间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酸洗车间废气处理设备排气筒出口硝酸雾、氟化物排放浓度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2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的二级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硝酸雾排放浓度符合《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4新建企业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监测数据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验收现场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友霓钢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浙江友霓钢业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不锈钢管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企业已完成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19年7月8日-8月8日
联系人:项秉霓
联系电话:13738307797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