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浙江华川文具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罗高档铅笔技术改造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06-03 14:08:25 zjqxhj 1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浙江华川文具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组织召开“年产100万罗高档铅笔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参会的有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环评单位)、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浙江裕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治理单位)等单位代表,并邀请有关技术人员担任技术专家(详见名单)。验收工作组现场踏勘了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并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综合与会人员的发言内容,形成如下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华川文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10月,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档铅笔生产的企业公司租用原浙江可信公司位于庆元县黄田镇工业园区的部分车间作为生产及办公场所,占地面积4790.82m2,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艺,购置烤板机、刨槽机、刨杆机、胶芯机、抛光机、油漆机等生产设备,实施年产100万罗高档铅笔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江华川文具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华川文具有限公司年产年产100万罗高档铅笔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3月取得了庆元环境保护局《关于浙江华川文具有限公司年产年产100万罗高档铅笔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庆环建[2019]8号),项目目前已投入试生产,实际产能为年产100万罗高档铅笔。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2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年产100万罗高档铅笔技术改造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和企业资料查阅,项目主要变动有:部分设备有减少;粉尘治理工艺改为旋风除尘+沉降室,热风炉废气治理工艺改为脉冲布袋除尘。项目其它建设内容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浙江华川文具有限公司根据“环评报告”和“环评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以下的环保设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工业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黄田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刨槽刨杆锯头削尖粉尘、热风炉烟气、烤板废气及油漆废气。刨槽刨杆锯头削尖粉尘集中收集后经旋风除尘+沉降室处理后3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热风炉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烤板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油漆废气收集后经uv光解处理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机械设备运作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来降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边角料、除尘粉尘、废包装材料、生物质灰渣、生活垃圾、废油漆桶等。边角料、除尘粉尘、生物质灰渣由企业收集出售给厂家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油漆桶目前暂存,委托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四、环保设施调试效果及环境影响

根据浙江齐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QX()201901032)可知:

1废水

厂区总排口中pH值范围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和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废气

有组织排放:粉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油漆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酯类、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DB332146-2018)中表2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70%。热风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控制要求

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乙酯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敏感点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苯系物、乙酸乙酯浓度符合环评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

3、噪声

项目四侧厂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监测调查期间,生产工况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五、验收检查结论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浙江华川文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罗高档铅笔技术改造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根据《浙江华川文具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罗高档铅笔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等资料及环境保护设施现场检查情况,企业已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基本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规定要求。验收组认为,可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按要求公示验收情况。

    公示日期:2019年6月3日-7月3日

    联系人:邱美旺

    联系电话:13967070826

    公示网站:http://www.zjuniontesting.com/default.aspx?pageid=65

        

庆元华川验收报告5.21.pdf


联系方式
0578-230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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